记者11月18日从上海市住建委获悉,12月1日起,上海市将取消无为住房和非无为住房设施,并明确了无为住房和非无为住房设施相衔尾的税费优惠战略。
根据上海市住建委、房屋贬责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等四部门蚁集印发的对于取消无为住房设施相关事项的示知,上海将取消个东说念主转让非无为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%审定应纳个东说念主所得税额的规章。12月1日起,在个东说念主转让住房个东说念主所得税方面,未能提供完好、准确的房屋原值凭据,不成正确计较房屋原值和应征税额的住房,以转让收入的1%审定应纳个东说念主所得税额。
在个东说念主出售住房升值税方面,上海个东说念主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免征升值税。个东说念主将购买不及2年的住房对外售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交纳升值税。
在个东说念主购买住宅券税方面,个东说念主购买家庭独一住房,面积为140平常米及以下的体育游戏app平台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常米以上的,减按1.5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对个东说念主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,面积为140平常米及以下的,减按1%的税率征收契税;面积为140平常米以上的,减按2%的税率征收契税。(据新华社)